宿(略)東(略)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JSHT〔(略)〕(略)號
宿遷高新技(略)的宿(略)東(略)已經相關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略)地址:(略)1.2(略)造價約(略).(略)。
1.3工期:(略)日歷天
1.4質量要求:合格
1.5(略)進度款的(略)時間(略)竣工驗收合格后(略)至合同價款的(略)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并經審計后(略)至審定價款的(略)%,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無息)。
1.6(略)共(略)1個標段。標段劃(略)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宿(略)東(略),具體(略)量清單及圖紙所有內容。
2.資格審查方法
<(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略)采用評標方法為合理低價法。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略)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yè)資質;
4.3項目負責人(略)專業(yè)、資格等級:具有有效(略)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略)證書,且同時具備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5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略)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同時在其他(略)負責人。
注: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銷或者更正而改變投標人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認定結果。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略),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略)(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略)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略)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略),(略)與本(略)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略)段發(fā)包或(略)期施工的情(略)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略)年的。
4.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7.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7.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7.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7.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7.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略)的;
4.7.8投標人近(略)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略)年的。
4.8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略)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材料。
4.9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有關規(guī)定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略)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招標文件提供時間:(略)年(略)月(略)日(略):(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攜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略)的復印件)、(略)及居民(略)原件(略)或(略)獲取,(略)聯(lián)系電話:(略)((略)同號)。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2開標地址:(略)8(略)會議室
6.3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至開標地點。逾期遞交或者未遞交到開標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略)
地址:(略) 話:(略)-(略)
<(略) 地址:(略)p>
電 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