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略)塔布大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略)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朗發(fā)改【(略)】(略)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國家資金(略)%,招標(略)住房和(略)。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略)名稱:(略)塔布大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
2.2(略)地址:(略) 2.3項目概況:(略)線全長為(略).(略)m,其中:橋梁段全長(略)m,(略)基長(略).(略)米。主橋采用預應力混凝土變截面連續(xù)梁橋,跨徑組合為(略)m+2×(略)m+(略)m,兩側引橋采用(略)m現(xiàn)澆簡支箱梁(略)標準,(略)基寬度為(略).5m,(略)面寬度為(略)m,兩(略)別寬2m,(略)護欄寬0.(略)m,(略)面采用改性瀝青(略)面(具體規(guī)模以施工圖設計為準)。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次招標范圍(略)塔布大橋建設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包括施工圖設計、施工安裝、總承包管理、(略)體移交、竣(略)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初步設計施工圖紙及招標人認(略)內容及招標人要(略)內容。
2.5 質量要求:
2.5.1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略)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
2.5.2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略)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工期要求:本項目(略),合同總工期(略)日歷天(冬季工期順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下列資格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略)政行(略))專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和(略)施工總承包(略)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本項目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業(yè)信譽;
3.1.2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具有(略)專業(yè)(略)級(含(略)級)以上(略)建造師資格及(略)相關專業(yè)高級(含高(略)師職稱;
3.1.3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略))資格和(略)相關專業(yè)高級(含高(略)師職稱;
3.1.4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略)專業(yè)(略)級(含(略)級)以上(略)建造師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類證),且未擔任(略)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3.1.5 近三年((略)-(略))年度的由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的企業(yè),依據(jù)成立時間提供相應的年度報表,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均須滿足);
3.1.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同一控股關系下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3.2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要求如下:
3.2.1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訂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lián)合體牽頭方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略)施工總承包(略)級資質,其中聯(lián)合體成員家數(shù)應不超過2家,聯(lián)合體其他成員均應為獨立法人,并滿足上述第3.1.1-3.1.6條的要求。
3.3 投標人(如為聯(lián)合體,則指聯(lián)合體各方)目前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yè)、投標人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4. 招標文件的獲取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時(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時(略),(略)西藏自(略)址:http:(略).cn/) (略)并(略)。
4.2 招標人不提供(略)招標文件服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略)年(略)月(略)日(略)時(略),地點為林(略)。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西藏自(略)址:http:(略).cn/遞交電子投標文件(牽頭人(略)),逾期(略)的投標文件,西藏自(略)將予以拒收。投標企業(yè)在開標時使用生成電子投標文件的(略)鎖對其解密。否則投標單位對該項目的投標無效。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略)》、《中國(略)》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略)
地址:(略) 聯(lián)系人(略)
聯(lián)系電話:(略)
(略)辦公
地址:(略)3
聯(lián) 系 人(略)
聯(lián)系電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