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陽光消費金融2025年度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估值模型建設及咨詢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致:所有潛在供應商
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現(xiàn)邀請滿足條件的單位參加“北京陽光消費金融2025年度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估值模型建設及咨詢項目”(項目編號:GXCZ-A1-25610095)競爭性磋商,相關事項如下:
1. 項目名稱:北京陽光消費金融2025年度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估值模型建設及咨詢項目
2.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且已落實
3. 采購限價:人民幣50萬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4. 項目背景:為推進北京陽光消費金融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工作,擬通過綜合評審選聘一家優(yōu)秀的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估值模型建設及咨詢項目服務商,更多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三章《技術需求書》。
5. 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實施完成并驗收之日止
6.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的地點(北京市內)
7. 供應商資格要求:
1) 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2) 供應商注冊成立時間不少于三年(含),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含)或等值外幣;
3) 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近3年度經合法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每份報告應至少包含①審計報告正文②資產負債表③利潤表或收入費用表(事業(yè)單位提供)④現(xiàn)金流量表的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近三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文件;
4) 供應商應依法取得營業(yè)辦公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或營業(yè)辦公場所房產證明和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特殊情況的,除營業(yè)辦公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外,還需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允許供應商在其房產內營業(yè)辦公的證明文件。供應商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之一:①供應商自有房產的,須提供房產證明文件;②供應商租賃辦公場所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明文件,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費提供給供應商使用辦公場所的,須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產證或第三方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將房屋提供給供應商使用的相關說明文件(加蓋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復印件);
5) 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以下資料:①供應商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任意1個月的增值稅繳納證明文件;②供應商企業(yè)直接社保繳納人數(shù)不得低于5人(含)(須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繳納且連續(xù)繳費月數(shù)大于等于12個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08月)的“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必須體現(xiàn)繳費單位名稱、繳費個人姓名、社會保障號碼(至少保留社會保障號碼后6位)、繳費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鑒定真?zhèn)蔚牟樵兎绞剑?/span>;
6) 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不得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查詢網頁截圖;
7) 供應商不得被列入“紀檢監(jiān)察黑名單”、“行業(yè)黑名單”及采購人“供應商黑灰名單”(本項不需供應商提供證明,由采購代理機構查詢。若查詢結果涉及上述情況的,其報價按無效處理);
8) 供應商具有近兩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個銀行或消費金融公司不良資產批轉項目相關案例的成功實施案例;
9) 供應商成交后不允許分包、轉包,能夠直接和采購人簽署項目合同;
10) 供應商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服務能力;潛在供應商之間不得存在工商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或注冊地址相同的情況;供應商須保證完全遵守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安全保密條例,并保守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業(yè)機密;供應商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沒有欺騙、欺詐行為或不良記錄;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包括復印件)必須真實有效,證明材料必須能夠滿足原件備查,采購人有權進行實地考察,一旦發(fā)現(xiàn)供應商弄虛作假,采購人將有權取消供應商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8. 獲取磋商文件:
文件售價:200元人民幣(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報名資料:供應商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均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1) 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注冊成立時間不少于三年(含),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含)或等值外幣;
(2) 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近3年度經合法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每份報告應至少包含①審計報告正文②資產負債表③利潤表或收入費用表(事業(yè)單位提供)④現(xiàn)金流量表的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近三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文件;
(3) 供應商應依法取得營業(yè)辦公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或營業(yè)辦公場所房產證明和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特殊情況的,除營業(yè)辦公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外,還需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允許供應商在其房產內營業(yè)辦公的證明文件。供應商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之一:①供應商自有房產的,須提供房產證明文件;②供應商租賃辦公場所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的房產證明文件,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費提供給供應商使用辦公場所的,須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產證或第三方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涉及房屋轉租的,須同時提交相應證明,以確保轉租行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將房屋提供給供應商使用的相關說明文件(加蓋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復印件);
(4) 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以下資料:①供應商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任意1個月的增值稅繳納證明文件;②供應商企業(yè)直接社保繳納人數(shù)不得低于5人(含)(須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繳納且連續(xù)繳費月數(shù)大于等于12個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08月)的“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必須體現(xiàn)繳費單位名稱、繳費個人姓名、社會保障號碼(至少保留社會保障號碼后6位)、繳費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鑒定真?zhèn)蔚牟樵兎绞剑?/span>
(5) 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不得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查詢網頁截圖的截圖;
(6) 供應商不得被列入“紀檢監(jiān)察黑名單”、“行業(yè)黑名單”及采購人“供應商黑灰名單”(本項不需供應商提供證明,由采購代理機構查詢。若查詢結果涉及上述情況的,其報價按無效處理);
(7) 具有近兩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個銀行或消費金融公司不良資產批轉項目相關案例的成功實施案例(須提供合同的首末頁、金額頁、雙方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復印件);
(8) 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近3個月在供應商單位直接繳納且連續(xù)繳費月數(shù)不少于3個月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證明。
購買時間: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03日,工作日09:00-17:00(北京時間)。
購買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20層國信招標。
9. 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書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問題,請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5日將需要澄清的問題(書面形式和電子版本)發(fā)至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把澄清問題回復以郵件形式發(fā)至各供應商。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磋商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須在法定時間內以書面的形式提出。
10.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磋商時間:2025年11月04日14:00:00(北京時間)。前述時間為響應文件送達時間。
11. 遞交響應文件及磋商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qū)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20層國信招標會議室。
12. 磋商期間采購人將逐一與供應商進行磋商,根據(jù)情況進行二次報價(最終報價)。
13. 本項目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m.860580.cn)”發(fā)布。
采 購 人: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和平西路55號院3號樓金安中海財富中心
郵 編:100042
采購代理機構: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20層
郵 編:100048
電 話:010-88019358-826
傳 真:010-88357518
聯(lián) 系 人:田云江、王小平
電子信箱:gxzbtyj@sina.com
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